律师解析:
公司宣告
破产后债务并未免除,
破产程序启动后会有专业团队对公司资产进行整理和处置。
债权人需要向
破产管理人提交
债权申报材料,明确
债务的性质、具体金额等信息,由管理人审核确认债权有效性。
债务清偿会遵循法定顺序,先支付破产过程中的必要费用和共益债务,再依次偿还
员工工资、
社保费用、税款,最后清偿普通债权,实际能获得的清偿金额取决于公司剩余资产的多少。
案情回顾:某公司
宣布破产并成立
清算组。小何作为该公司的供应商,持有公司未结清货款及
违约金的债权凭证,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管理人审查后仅确认货款部分,未认可违约金数额。小何对此提出异议,同时担心自己的债权能否在
破产财产中得到清偿。
案情分析:1、小何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并说明债权性质和数额,符合破产
法规定的债权人权利行使程序。管理人对申报债权进行审查确认,是保障破产程序公平的必要步骤。若小何对债权确认结果有异议,可向受理破产案件的法院提起债权确认
诉讼。
2、
公司破产财产需按法定顺序清偿。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次支付职工
工资、
社会保险费用、税款,最后清偿普通债权。小何的货款属于普通债权,能否获得清偿及具体数额,取决于公司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后的剩余情况。违约金部分是否属于
破产债权,需管理人依据相关规定审查确定,若
符合条件则可纳入普通债权参与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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