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二手房买卖,
定金不是必须交的。
定金是
担保手段,
签合同双方能约定一方给对方定金作债权担保,
定金合同在定金实际交付时成立。
2.
二手房交易里,交不交定金由买卖双方商量。
若约定交定金,
买方违约不能要回定金,
卖方违约要双倍返还。
3.若觉得定金能约束对方、保障交易,可约定定金条款;
若双方互信,也可不约定,按其他
合同条款履约。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胡签订
二手房买卖合同,对于是否要交定金双方产生争议。小朱认为定金能约束对方
履行合同,保障交易顺利进行,坚持要交定金;而小胡觉得双方基于信任,没必要交定金,按合同其他条款履行义务即可。最终两人未能就定金事宜达成一致,合同履行陷入僵局。
案情分析:1、依据《
民法典》,定金是一种担保方式,
当事人可约定一方向对方给
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在二手房交易中,是否交定金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
2、若约定支付定金,买方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无权请求返还定金;卖方不履行约定义务,应双倍返还定金。小朱和小胡可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约定定金条款,也可按合同其他条款履行各自义务。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