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诉讼时效通常为三年,这是普通
诉讼时效。
2.时效从权利人知道或应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时起算。
像设计方交付成果后委托方未付费,设计方知权利被侵害,时效开始。
3.三年内若有中断情形,如设计方
主张权利,时效重新计算。
4.超三年
起诉,对方以时效抗辩且无中止、中断情况,设计方可能
败诉。
案情回顾:小胡所在的设计公司与小许代表的委托方签订建设
工程设计合同。设计公司完成设计并交付成果后,委托方未依约支付费用。三年多后,设计公司将委托方诉至法院要求支付费用,委托方则以诉讼时效已过为由进行抗辩。设计公司称曾向委托方口头主张过权利,但无
证据证明。
案情分析:1、建设工程设计
合同纠纷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这属于普通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本案中,设计公司交付成果后委托方未付费,设计公司当时就知道权利被侵害,诉讼时效开始起算。
2、若存在
诉讼时效中断情形,时效会重新计算,但设计公司称曾口头主张权利却无证据证明,不存在有效的
诉讼时效中断情况。且已超过三年,对方以
诉讼时效抗辩,若法院认定不存在
诉讼时效中止等特殊情况,设计公司可能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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