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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合同期满后要不要进行续签

时间:2026.11.02 标签: 合同事务 合同订立 阅读:1074人
律师解析:
物业合同期满后是否续签,由业主大会和物业服务人双方意愿决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前,要是业主依法共同决定续聘,就得和原物业服务人在合同期限届满前续订物业服务合同。要是物业服务人不同意续聘,应在合同期限届满前九十日书面通知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不过合同对通知期限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同期满后,要是双方没续签,也没提前书面通知对方不续约,而物业服务人继续提供服务,原物业服务合同继续有效,服务期限为不定期。对于不定期物业服务合同,业主或者物业服务人能随时解除,但要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对方。
在实际操作中,是否续签要综合考虑。如果物业服务人服务质量高,业主满意度也高,续签能维持小区服务的稳定性和连续性。要是服务存在很多问题,业主大会可按法定程序解聘该物业服务人,重新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人。

案情回顾:

小朱所在小区的物业服务合同即将到期,业主大会对是否续签展开讨论。部分业主认为物业服务人小胡团队服务质量高,希望续签以维持小区服务的稳定性。但另一部分业主觉得服务存在问题,主张解聘小胡团队,重新选聘。小胡一直未表明是否同意续聘,合同到期后也未提前书面通知不续约,且仍继续提供服务。

案情分析: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若业主依法共同决定续聘,应与原物业服务人在期限届满前续订合同;若物业服务人不同意续聘,需在期限届满前九十日书面通知业主或业主委员会,若合同另有约定则从其约定。本案中小胡未明确是否续聘且未书面通知不续约。
2、合同期满后双方未续签,小胡继续服务,原物业服务合同继续有效,服务期限为不定期。对于不定期合同,业主或物业服务人可随时解除,但需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对方。业主大会可根据服务质量等情况,依法决定是否解聘小胡团队并重新选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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