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和相关法律
法规,物业要对业主信息保密,只有特定情况才能把业主信息给别人。
要是
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等法定职权部门按合法手续要求,物业就得配合提供信息。像公安机关侦查案件、法院审理案件,依法让物业提供业主信息,物业得配合。
为维护业主
公共利益,并且得到业主同意,物业也能提供信息。比如小区水管爆裂影响居民,要联系维修人员,得到业主同意后,物业就可以把必要信息给维修人员。
如果
物业服务合同中有明确规定,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物业能按约定把业主信息给特定第三方。
要是物业违反
保密义务,擅自把业主信息提供出去,就侵犯了业主
个人信息权益。业主可以要求物业停止侵害、
赔偿损失等。要是情节很严重,物业还可能会受到
行政处罚。
案情回顾:小何是小区业主,小许是该小区物业工作人员。一天,小许在未获得小何同意,也没有司法或行政机关要求、物业服务合同未明确约定的情况下,将小何的个人信息提供给了某装修公司。小何频繁接到装修公司的推销电话,不堪其扰,认为物业侵犯了自己的个人信息权益,遂与物业协商解决。
案情分析: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物业对业主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本案中物业工作人员小许擅自将小何信息提供给装修公司,既不存在法定职权部门要求并履行合法手续的情况,也未基于维护业主公共利益获业主同意,且合同无相关约定,其行为违反保密义务。
2、小许的行为构成对小何个人信息权益的侵害,小何有权要求物业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
民事责任。若
情节严重,物业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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