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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租期间物品损坏到底谁担责

时间:2026.10.12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租赁 阅读:897人
律师解析:
房屋出租期间物品损坏,责任承担得看具体情况。
要是物品损坏是承租人过错导致的,像使用不当、故意破坏等,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承租人要担赔偿责任。比如承租人用重物撞墙面致其损坏,就得赔墙面修复费。
物品因正常使用出现自然损耗,责任一般归出租人。因为出租人有义务保证租赁物能正常使用,在租赁期间得维持其符合约定状态。像屋内家具正常使用出现磨损、老化,就该出租人负责维修或更换。
物品损坏由第三人造成,比如第三人在屋内搞破坏,那第三人要担赔偿责任。承租人和出租人能根据情况找第三人索赔。
物品损坏原因不好确定时,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就走诉讼途径,由法院结合证据和实际情况判定责任归属。
判断房屋出租期间物品损坏的责任承担,关键是明确损坏原因,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确定责任主体。

案情回顾:

小朱将房屋出租给小胡。租赁期间,屋内墙面出现破损,小朱认为是小胡使用不当造成,要求小胡赔偿修复费用;小胡则称是正常使用导致的自然损耗,应由小朱负责。同时,屋内部分家具也有损坏,双方无法确定是正常磨损还是第三人破坏所致,就责任承担问题产生争议,协商无果。

案情分析:

1、对于墙面破损,若能证明是小胡使用不当、故意破坏等过错导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小胡应承担赔偿责任;若属于正常使用下的自然损耗,责任则由出租人小朱承担。
2、对于家具损坏,若能确定是第三人造成,第三人应承担赔偿责任。当损坏原因难以确定时,双方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由法院结合证据和实际情况判定责任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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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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