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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于复议过程时是否能提起诉讼

时间:2026.10.10 标签: 行政类 行政复议 阅读:1098人
律师解析: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若行政复议机关已依法受理,或是法律、法规规定应先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法院起诉,在法定行政复议期限内不能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若不属于上述先复议的情形,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复议过程中可撤回复议申请,然后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撤回复议申请后,就不能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行政复议申请,除非能证明撤回复议申请违背真实意思表示。
要是法律、法规未规定行政复议是提起行政诉讼的必经程序,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既起诉又申请行政复议的,由先受理的机关管辖;若同时受理,由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自行选择。
所以,在复议过程中能否提起诉讼,要根据具体情况,看是否属于复议前置情形等因素来判断。当遇到此类问题时,建议当事人先明确相关情况是否属于复议前置,若无法确定,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获取准确建议,以合法合理的方式解决行政纠纷。

案情回顾:

小朱对某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不服,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依法受理。在复议过程中,小朱想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其不确定是否可以。同时,小胡也遇到类似情况,不过他在复议中撤回复议申请后又想再次申请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对其申请存在争议。另外,小丽既提起了行政诉讼又申请了行政复议,法院和复议机关都受理了,双方对管辖权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对于小朱的情况,若该行政行为是法律、法规规定应先复议的情形,在法定行政复议期限内不得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若不属于该情形,则可以撤回复议申请后向法院起诉。
2、小胡撤回复议申请后,一般不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行政复议申请,除非能证明撤回复议申请违背其真实意思表示。
3、小丽的情况,由于法律、法规未规定行政复议为提起行政诉讼必经程序,法院和复议机关同时受理,应由小丽选择管辖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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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合同事务张雯雯律师 已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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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张雯雯律师,女,1988年生,法学硕士。云南宏鑫(盈江)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个人发表2篇学术论文由CNKI中国知网收录。硕士毕业后于云南星震(芒市)律师事务所实习与执业,担任主任助理及律师,专职办理婚姻家庭、民商事、行政、刑事等案件。2016年12月加入云南宏鑫律师事务所,专业办理刑事辩护、行政诉讼案件,2021年12月作为总所派驻至云南宏鑫(瑞丽)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瑞丽分所负责人(律所主任)。2025年5月作为总所派驻云南宏鑫(盈江)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盈江分所负责人(律所主任)。 曾任及现任德宏州统计局、瑞丽市住房及城乡建设局、德宏州公安局等多家行政单位、企业的法律顾问。律师执业期间,参与协调处理社会影响较大的芒市糖厂职工维权事宜、蔗农索要甘蔗款事宜。受邀至三台乡政府、芒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德宏州**宣传部、芒市总工会、芒市妇联、德宏后谷咖啡有限公司、德宏小匡粮油食品有限公司等政府、企事业单位开展多场法律宣传讲座。 2019年9月25日被云南省司法厅、云南省法律援助基金会评选为“云南省首届法援好人”;2019年5月被云南省律师行业党委评选为“优秀共产党员”;2020年6月被云南省律师行业党委、云南省律师协会评选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先进个人。” 2)专长: 刑事辩护、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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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雯雯律师,已执业10年,执业地区为云南德宏,认证执业律所是云南宏鑫(盈江)律师事务所,擅长合同事务、刑事辩护、行政类、婚姻家庭、交通事故等领域案件,支持在线咨询或电话咨询:18313473201,经过平台多重严格审核,官方实名认证通过,已获得平台特别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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