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二手房纠纷精选解答 > 买卖二手房有没有居间合同

买卖二手房有没有居间合同

时间:2026.10.01 标签: 房产纠纷 二手房纠纷 阅读:1099人
律师解析:
二手房买卖常涉及居间合同。居间合同指的是,居间人给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在二手房交易里,房产中介就是居间人,为买卖双方提供房源信息、促成交易等服务,买卖双方会和中介签订居间合同。
居间合同意义重大。卖方能借助中介的专业渠道和资源,更广泛地宣传房屋,增加交易机会。买方则能通过中介获取更多房源,还能让中介协助完成看房、产权调查、合同签订等复杂流程。
但居间合同不是二手房买卖的必要条件。要是买卖双方自行达成交易,不通过中介,就不用签居间合同。不过自行交易要求买卖双方有一定法律知识和交易经验,去应对产权核实、合同起草、过户手续等问题。而选择通过中介交易,签订居间合同可以明确各方权利义务,保障交易顺利进行。

案情回顾:

小朱欲出售自有房屋,小胡有购房需求。房产中介联系二人,促成交易。小朱、小胡与中介签订居间合同,约定中介提供房源信息、协助交易,小朱和小胡支付报酬。但小朱觉得自行交易可省中介费,欲绕过中介与小胡直接交易,小胡则认为中介已提供服务,应按合同支付报酬,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本案中,中介已按合同约定为小朱和小胡提供了房源信息及促成交易等服务,小朱和小胡应履行支付报酬的义务。
2、若买卖双方自行达成交易,不通过中介,确实无需签订居间合同。但本案中三方已签订居间合同,小朱绕过中介直接交易的行为违反了合同约定,小胡坚持按合同支付报酬是合理合法的。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立即咨询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