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遗弃罪指对年老、年幼、患病或其他没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
扶养义务却拒绝扶养且情节恶劣的行为。在夫妻关系里,一方符合下面标准可能构成遗弃罪并被
立案。
夫妻间有相互扶养义务,这是基于婚姻关系的法定义务。要是一方因年老、患病、
伤残等丧失或部分丧失独立生活能力,另一方就要照顾并提供必要生活保障。
负有扶养义务的一方,对需要扶养的另一方,拒绝提供经济供给和生活照料,甚至将其逐出家门,使对方生活无着,这就属于遗弃行为。
要构成遗弃罪,还得达到情节恶劣。司法实践里,有下面情形之一,一般算情节恶劣:遗弃致
被害人重伤、死亡;被害人因被遗弃生活无着、流离失所、沿街乞讨;因遗弃使被害人走投无路自杀;
行为人屡教不改让被害人生活陷入危难;遗弃手段恶劣,像遗弃中打骂、虐待等。
符合上述条件,
受害人或相关人员可向公安机关
报案,由公安机关
立案侦查。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丽是夫妻。小丽因患病丧失独立生活能力,小朱本应履行扶养义务。然而,小朱不仅拒绝为小丽提供经济供给和生活照料,还将小丽逐出家门。小丽被迫流落街头,沿街乞讨。小丽的家人得知情况后,决定为小丽讨回公道。
案情分析:1、小朱和小丽是夫妻关系,夫妻间有相互扶养的法定义务,小丽因患病丧失独立生活能力,小朱有责任照顾她,小朱存在法定义务却未履行。
2、小朱拒绝提供经济供给和生活照料,还将小丽逐出家门,实施了遗弃行为。
3、小丽因被遗弃生活无着,流离失所,被迫沿街乞讨,达到了情节恶劣的程度。所以小朱的行为可能构成遗弃罪,小丽的家人可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