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住房土地使用性质通常是商业或综合用地,
土地使用权有期限。依据《
民法典》,住宅建设用地
使用权期限届满会自动
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减免按法律、行政
法规办理。不过商住房不是单纯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的处理较复杂。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要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土地上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按约定;没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法律、行政法规办理。
实践中,土地到期不一定会被无偿收回。一般土地使用者能在期限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非因社会
公共利益需收回该土地,否则应予以批准。批准续期后,要重新签订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规定支付出让金。要是因公共利益收回土地,会对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给予补偿。
所以,商住房到期不一定被无偿收回,存在多种处理可能。土地使用者可提前做好续期申请准备,若遇公共利益收回情况,可依法争取合理补偿。
案情回顾:小朱购买了一套商住房,土地使用权即将到期。他担心土地到期后会被无偿收回,而开发商认为根据合同约定及相关情况,土地不一定会被无偿收回,双方就土地到期后的处理问题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民法典》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自动续期,续期费用按规定办理,但商住房并非单纯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处理相对复杂。
2、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需依法律规定办理,土地上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归属有约定按约定,无约定或约定不明依法律法规办理。
3、实践中,土地使用者可在期限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因公共利益收回土地外应予以批准,批准续期需重新
签订合同并支付出让金;因公共利益收回会对地上物给予补偿,所以商住房到期不一定无偿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