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离婚
夫妻财产分割,即便一方坐牢,也遵循相关法律规定。
先确定
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一般属夫妻共同财产,比如
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
知识产权收益等。
财产分割方式上,双方能达成一致,就按协商结果处理,签订财产分割协议。要是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由法院判决。法院通常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
一方坐牢,可能无法亲自参与财产分割协商和处理。这种情况下,坐牢一方可委托
代理人参与
诉讼和财产分割事宜。
若坐牢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
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
分割财产时,该方会少分或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可
向法院起诉,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丽是夫妻,小朱因
犯罪入狱服刑。两人决定离婚并进行财产分割。对于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双方存在争议,小朱认为自己的知识产权收益不应算入
共同财产,小丽则坚持应纳入。同时,在财产分割方式上,小丽希望协商解决,小朱因坐牢无法亲自参与协商,委托
代理人参与,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小丽遂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等一般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小朱的知识产权收益应纳入共同财产范围。
2、双方协商不成时,法院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因小朱坐牢无法亲自参与协商和处理,其委托代理人参与诉讼和财产分割事宜是符合规定的。若小朱存在隐藏、转移等侵害小丽
财产权益的行为,分割财产时可对其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小丽发现此类行为可请求再次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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