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抵押担保精选解答 > 欠钱不还可以找担保人还钱吗

欠钱不还可以找担保人还钱吗

时间:2026.08.06 标签: 债权债务 抵押担保 阅读:1401人
律师解析:
欠钱不还能不能找担保人还钱,得看具体情况。
先说一般保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没经过审判或仲裁,且债务人财产经依法强制执行后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这意味着债权人得先通过法律途径向债务人追讨,等确定债务人确实无力偿还了,才能要求一般保证人承担责任。
再看连带责任保证。当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出现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还钱,也能请求保证人在保证范围内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债权人既可以找债务人,也能直接找连带责任保证人还钱。
另外,保证期间也很重要。要是债权人没在保证期间内依法向保证人主张权利,保证人就不用承担保证责任了。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责任的时间段,不会中止、中断和延长。当事人可以自行约定保证期间,要是没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遇到欠钱不还的情况,债权人要先确定保证类型,在保证期间内及时主张权利,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案情回顾:

小许向小朱借款10万元,小胡为该笔借款提供担保。借款到期后,小许未还钱。小朱找到小胡要求其承担还款责任,小胡认为自己不应直接还钱。双方产生争议,争议焦点在于小胡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以及是否在保证期间内。

案情分析:

1、若小胡为一般保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小朱需先通过法律途径向小许追讨,在小许确实无力偿还时,才能要求小胡承担保证责任。
2、若小胡为连带责任保证,小朱既可以找小许还钱,也可以直接找小胡在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3、同时要查看保证期间,若小朱未在保证期间内依法向小胡主张权利,小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若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立即咨询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