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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人被拘了是不是不用进行赔偿

时间:2026.07.31 标签: 行政类 行政赔偿 阅读:993人
律师解析:
打人被拘后仍要进行赔偿拘留行政拘留刑事拘留两种。行政拘留是行政处罚,针对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人,限制其人身自由;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针对涉嫌犯罪的人。而赔偿属于民事责任,是补偿受害人侵权行为遭受的人身或财产损失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规定,侵害他人致人身损害的,要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治疗和康复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若造成残疾,还需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要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
所以,不管是被行政拘留还是刑事拘留,只要打人行为造成他人损害,就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拘留是对违法犯罪行为的行政或刑事制裁,和民事赔偿不相互排斥。
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受害人可通过协商的方式,与侵权人沟通赔偿事宜;也能申请调解,由第三方介入促成赔偿。若协商、调解无果,还能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侵权人进行赔偿。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胡因琐事发生争执,小朱情绪激动将小胡打伤。小胡报警后,小朱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小胡受伤后去医院治疗,花费了不少费用,小朱认为自己已经被拘留就无需再赔偿小胡。小胡则坚持要求小朱赔偿自己的医疗费等损失,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从法律性质看,行政拘留是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赔偿属于民事责任,是对受害人损失的补偿,二者并不相互排斥。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合理费用。所以,即便小朱被行政拘留,只要其打人行为给小胡造成损害,就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小胡可通过协商、调解或向法院起诉要求小朱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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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合同事务张雯雯律师 已认证
4.6分 服务254 执业10
专长:

合同事务、刑事辩护、行政类

优势:

有团队,主任律师,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

律所:

云南宏鑫(盈江)律师事务所主任

电话:

18313473201

律师简介:张雯雯律师,女,1988年生,法学硕士。云南宏鑫(盈江)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个人发表2篇学术论文由CNKI中国知网收录。硕士毕业后于云南星震(芒市)律师事务所实习与执业,担任主任助理及律师,专职办理婚姻家庭、民商事、行政、刑事等案件。2016年12月加入云南宏鑫律师事务所,专业办理刑事辩护、行政诉讼案件,2021年12月作为总所派驻至云南宏鑫(瑞丽)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瑞丽分所负责人(律所主任)。2025年5月作为总所派驻云南宏鑫(盈江)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盈江分所负责人(律所主任)。 曾任及现任德宏州统计局、瑞丽市住房及城乡建设局、德宏州公安局等多家行政单位、企业的法律顾问。律师执业期间,参与协调处理社会影响较大的芒市糖厂职工维权事宜、蔗农索要甘蔗款事宜。受邀至三台乡政府、芒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德宏州**宣传部、芒市总工会、芒市妇联、德宏后谷咖啡有限公司、德宏小匡粮油食品有限公司等政府、企事业单位开展多场法律宣传讲座。 2019年9月25日被云南省司法厅、云南省法律援助基金会评选为“云南省首届法援好人”;2019年5月被云南省律师行业党委评选为“优秀共产党员”;2020年6月被云南省律师行业党委、云南省律师协会评选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先进个人。” 2)专长: 刑事辩护、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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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雯雯律师,已执业10年,执业地区为云南德宏,认证执业律所是云南宏鑫(盈江)律师事务所,擅长合同事务、刑事辩护、行政类、婚姻家庭、交通事故等领域案件,支持在线咨询或电话咨询:18313473201,经过平台多重严格审核,官方实名认证通过,已获得平台特别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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