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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哪三种情形返还彩礼

时间:2026.07.19 标签: 婚姻家庭 彩礼 阅读:946人
律师解析:
彩礼问题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了三种可请求返还彩礼的情形。
首先,若双方没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比如只是办了订婚仪式或民间婚礼,没去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给彩礼的一方能要求对方返还。因为结婚登记是婚姻关系合法成立的必要条件,没登记意味着婚姻没得到法律承认,给彩礼的目的没达到,所以能请求返还。
其次,双方办了结婚登记手续却没共同生活,即便法律上是夫妻,但实际没一起生活,给彩礼目的没实现,给付方可以要求返还。不过司法实践里,“确未共同生活”要结合具体情况判断。
最后,婚前给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这里的困难指依靠个人财产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没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若婚前给彩礼让给付方生活陷入困境,离婚时,给付方有权请求返还。
要特别注意,后两种情形要求以双方离婚为条件。要是遇到彩礼返还纠纷,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经人介绍相识,不久后订婚,小朱给付小丽彩礼10万元。之后两人办理了结婚登记,但并未共同生活。后来小朱以婚后未共同生活为由要求小丽返还彩礼,小丽则认为已经办理结婚登记,彩礼不应返还,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给付方可以要求返还彩礼。本案中小朱和小丽虽办理结婚登记,但未共同生活,符合该情形。
2、同时需注意,此情形应以双方离婚为条件。若小朱和小丽离婚,小朱有权请求小丽返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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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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