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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期间房屋增值部分应该怎么算

时间:2026.07.15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895人
律师解析:
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怎么算?这得分不同情况来看。
要是房子是一方婚前买的,用个人财产付首付还在银行办了贷款,婚后夫妻一起还贷房产证登记的是付首付一方的名字。离婚时,先由双方协商处理房子。协商不成,法院一般会把房子判给登记方,没还完的贷款就是登记方的个人债务。对于婚后共同还贷的钱以及对应的增值部分,登记方要给另一方补偿。增值部分这样算:夫妻共同还贷部分÷(房屋购买价+已还利息)×离婚时房屋的市场价值-夫妻共同还贷部分。
如果房子是婚后夫妻一起买的,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增值部分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离婚时通常平均分割。
还有一种情况,房子是一方父母出资买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这就相当于只赠与自己子女,房子是这一方的个人财产,增值部分也归他。不过要是婚后夫妻一起还贷,对于共同还贷部分和对应的增值,另一方可以要求补偿。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婚后因感情不和决定离婚,在财产分割上对房屋增值部分产生争议。该房屋是小朱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贷款购买,婚后二人共同还贷,不动产登记在小朱名下。小丽认为自己参与还贷,应分得房屋增值部分;小朱则觉得房子是自己婚前购买,增值部分应归自己。

案情分析:

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此房屋虽为小朱婚前购买,但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若双方不能达成协议,法院可判决该不动产归小朱,尚未归还的贷款为小朱的个人债务。
2、对于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小朱应对小丽进行补偿。增值部分的计算方法一般为:夫妻共同还贷部分÷(房屋购买价+已还利息)×离婚时房屋的市场价值-夫妻共同还贷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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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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