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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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里的字可能侵犯著作权。文字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商标中的文字构成独创作品便享有著作权。未经许可将他人有著作权的文字用于商标可能侵权,判断侵权关键看文字独创性、创作者及使用人有无授权,如用无授权的独创诗词、书法字体等易构成侵权。被认定侵权,著作权人可要求停止侵权、赔偿损失,设计商标选字应确保合法或属公有领域。

著作权涉及人身权和财产权两方面。人身权有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财产权涵盖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等,还包括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分别通过特定方式公开再现、传播作品及让公众按需获取作品的权利。

刑事著作权侵权案件赔偿数额需综合多因素确定。若违法所得为四万元,先按权利人实际损失赔偿,损失难计算则按违法所得赔,且赔偿应含权利人为制止侵权的合理开支。若实际损失和违法所得不能确定,法院依情节判五百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赔偿。仅知四万工资难定赔偿额,要结合多情况判定。

处理涉嫌侵权作品时,首先要进行侵权判断,考虑独创性、市场影响等因素确认是否符合侵权要件。若构成侵权,可采取协商解决,达成和解协议;也可申请行政处理,由相关部门责令停止侵权并给予处罚;还能通过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停止侵权等。

处理著作权权属纠纷及版权侵权,可按四步进行。一是收集作品原件、侵权复制品等证据,证明著作权及侵权事实;二是与侵权方协商,要求停止侵权、赔偿损失,并留存沟通记录;三是协商不成,可申请调解或根据仲裁协议提交仲裁;四是以上方式无法解决,可向法院起诉,诉讼时效三年,法院会判决侵权方承担相应民事责任,按实际损失等确定赔偿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