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合同解除后,没履行的部分不用再履行,
合同关系也随之消灭,
当事人无需再担未履行部分的责任。
2.因
违约解除合同,除另有约定,解除权人可要求违约方担责。
3.
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按协商结果处理后续。
4.合同
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结算和清理条款效力,当事人仍要按条款结算清理。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签订了一份货物
买卖合同,约定小朱向小李供应一批货物。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小李发现小朱提供的部分货物存在质量问题,属于
违约行为。小李于是提出解除合同,小朱虽认为部分质量问题不影响整体合同履行,但最终还是同意解除。然而双方对于后续
违约责任承担及货款结算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此案例中合同解除后,小朱未交付的剩余货物无需再履行交付义务。
2、因合同是因小朱违约而解除,小李作为解除权人可请求小朱承担违约责任,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3、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双方应按照合同中相关结算和清理条款对已支付货款等事宜进行结算和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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