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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撤销房屋转让合同才具有效力

时间:2026.05.15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买卖 阅读:1344人
律师解析:
在房屋交易中,不少人会遇到想撤销房屋转让合同的情况,但不是随便就能撤销的,得符合法定情形,还得按程序来。
可撤销的情形有这几种。要是签合同时存在重大误解,也就是对合同关键内容理解错了,这合同就能撤销。还有一方用欺诈手段,让对方违背真实意愿签合同,或者第三人欺诈,而对方还知道这欺诈行为,合同也能撤销。要是一方或第三人用胁迫手段,迫使对方签合同,以及一方趁对方处于困境、没判断能力,让合同显失公平,这些情况下都能撤销合同。
撤销合同是有时间限制的。一般知道撤销事由起一年内要行使撤销权;重大误解的话,自知道撤销事由起九十日内就得行使;受胁迫的,从胁迫行为结束起一年内行使。而且,不能自己直接撤销合同,得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撤销请求。一旦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撤销合同,合同就从一开始就无效了,双方要返还因合同得到的财产,有过错的一方要赔偿对方损失。大家在遇到类似情况时,要注意这些法律规定,维护好自己的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胡签订房屋转让合同。小朱事后发现,签订合同时小胡故意隐瞒房屋存在重大质量问题,属于以欺诈手段使小朱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小朱得知此事后,想撤销该合同,但不确定是否符合条件以及如何操作。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属于可撤销情形,小朱遇到的情况符合此条,其有权撤销合同。
2、小朱应自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出撤销请求来行使撤销权,不能自行撤销合同。若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撤销合同的裁决,合同自始无效,小胡应返还小朱因合同取得的财产,若小朱有损失,小胡还应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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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柏林律师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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