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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父母买房让我写借条该怎么办

时间:2026.04.03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买卖 阅读:1447人
律师解析:
1.对方父母买房让写借条,先明确款项性质。
若是借款,写借条合理,要在借条里写清双方身份、金额、用途、利息和还款时间等,保障双方权益。
2.若觉得款项是赠与,和对方父母沟通并保留记录。
3.对方坚持让写借条,不想担责可拒绝。
4.不写借条影响家庭关系,就和伴侣协商,用家庭协议明确款项性质和双方权责,防纠纷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为情侣,准备步入婚姻。小丽父母出资为二人购置婚房,要求小朱写借条。小朱认为该笔款项是小丽父母对他们的赠与,不应算借款。但小丽父母坚持让小朱写借条,小朱不想承担借款责任,可又担心不写会影响和小丽及其家人关系,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款项性质为借款,那么写借条是合理的,依照法律规定借条应明确双方身份信息、借款金额、用途、利息和还款时间等内容,以此保障双方权益。
2、若小朱认为款项是赠与,他应与小丽父母沟通表达想法并保留沟通记录。如果小丽父母仍坚持让小朱写借条,小朱可拒绝。若担心影响家庭关系,小朱可与小丽协商以家庭协议方式明确款项性质与双方权利义务,防止日后产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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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瑞雷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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