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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中存在过错的一方应承担什么责任

时间:2026.03.30 标签: 婚姻家庭 同居 阅读:1179人
律师解析:
1.婚姻里过错方要担责。
离婚时,重婚同居家暴、虐待遗弃等重大过错行为,无过错方可要求物质和精神损害赔偿
2.财产分割时,法院倾向照顾无过错方,过错方可能少分。
3.子女抚养权判决以孩子利益最大化为原则,过错行为或影响其争取。
4.若过错行为构成犯罪,像暴力伤害严重的,过错方要负刑事责任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是夫妻。婚姻期间,小朱与他人同居,持续多年。小丽发现后提出离婚,要求分割财产并获得损害赔偿。双方在财产分割、损害赔偿以及子女抚养权问题上产生争议。小朱认为财产应平均分割,自己也有争取子女抚养权的权利;小丽则主张小朱作为过错方应少分财产,并给予她损害赔偿,且子女抚养权归自己。

案情分析:

1、在离婚纠纷中,因小朱存在与他人同居的重大过错行为,根据法律规定,小丽作为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包括物质和精神两方面。
2、在财产分割时,法院应按照照顾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因此小朱可能会少分财产。
3、关于子女抚养权,法院会依据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小朱的过错行为可能对其争取抚养权产生不利影响。若小朱的过错行为构成犯罪,还需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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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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