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房产纠纷精选解答 > 离婚后按揭房要通过什么方式给对方

离婚后按揭房要通过什么方式给对方

时间:2026.03.28 标签: 房产纠纷 房产纠纷 阅读:1434人
律师解析:
1.离婚后给对方按揭房有两种办法。
若银行同意,办理转按揭,变更贷款人,再到不动产登记部门过户
2.若银行不同意,提前还清贷款解押,然后办理过户。
提前还贷资金可获房方承担或双方协商分担。
3.不管哪种方式,都要签书面协议,明确房产归属和贷款偿还,防纠纷
协商不成,可诉讼,凭判决过户。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离婚,双方协商将名下按揭房给小丽。但在如何过户上产生争议,小朱想让小丽自行解决贷款问题办理过户,小丽则希望能办理转按揭。咨询银行得知,银行不同意办理转按揭。小朱认为应先由小丽拿出资金提前还贷再过户,小丽觉得提前还贷资金应两人分担,双方僵持不下。

案情分析:

1、由于银行不同意转按揭,按规定可提前还清全部贷款,解除抵押后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提前还贷资金可由获得房产的小丽承担,也可由小朱和小丽协商分担。
2、双方需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房产归属、贷款偿还等事宜以避免后续纠纷。若协商不成,可通过法院诉讼,由法院判决房产归属及贷款承担问题,并凭生效法律文书办理过户。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袁柏林律师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