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公司没钱还债时,
法人担责情况得具体分析。
正常情况下,法人按
认缴出资或股份对公司负责。
要是法人滥用地位逃避
债务,像人格混同、过度操控,损害
债权人利益,就得
承担连带责任。
一人有限
公司法人无法证明财产独立,也得对债务负责。
所以,关键看有无特殊情形,决定法人担责方式。
案情回顾:小胡是某公司法人,公司
经营不善陷入无力偿债困境。债权人认为小胡应担责,小胡则称自己仅以
认缴出资额为限担责。双方产生争议,焦点在于小胡是否存在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
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的行为,以及公司是否为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且法人不能证明财产独立。
案情分析:1、若小胡不存在滥用法人独立地位等逃避债务行为,通常应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
公司债务担责。
2、若公司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且小胡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财产,那么小胡需对
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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