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房产纠纷精选解答 > 对于被执行人的夫妻房产要如何处理

对于被执行人的夫妻房产要如何处理

时间:2026.02.23 标签: 房产纠纷 房产纠纷 阅读:990人
律师解析:
先确定房产归属,要是夫妻共同财产,执行得依法依规。
房产在被执行人名下,能申请查封等控制它,再看能否处置。
要是其生活必需居住房,法院一般不拍卖等,除非申请执行人提供居住房或同意扣租金。
若房产非必需居住房,法院可评估拍卖偿债,执行时保障其基本居住权

案情回顾:

小胡与小许因债务纠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小胡偿还小许欠款。执行阶段,发现小胡名下有一套房产。小许认为该房产应被处置用于偿债,小胡则称此房是其及家属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那么该房产究竟能否被处置用于偿还债务,成为双方争议焦点。

案情分析:

1、若房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小胡名下,法院可采取查封等措施。
2、若此房是小胡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必需居住房屋,法院一般不得拍卖等,但小许为其提供居住房屋或同意扣除租金的除外。
3、若房产非生活必需居住房屋,法院可依法评估、拍卖用于清偿债务,同时保障小胡及其家属基本居住权利。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袁柏林律师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