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得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股本总额不能少于三千万元。
公开发行股份要达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若股本超四亿,比例为百分之十以上。
公司近三年无重大
违法,财务报告无
虚假记载。
证交所可定更高条件,报相关机构批准,还得满足其他要求,保障投资者利益与市场秩序。
案情回顾:小许作为一家股份有限公司的代表,准备申请公司股票上市。然而,在对照《
公司法》规定的上市条件时,发现公司股本总额不足人民币三千万元,公开发行的股份也未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且不确定公司最近三年是否存在重大
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有无虚假记载。这使得小许对公司能否成功上市产生了疑问。
案情分析:1、该股份有限公司若要申请股票上市,需满足《公司法》规定的多项条件,包括股票已核准公开发行、股本总额达标、公开发行股份比例符合要求、无重大违法行为及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等。
2、证券交易所可规定更高上市条件并报相关机构批准,同时公司还需满足证券交易所其他要求,如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等,以保障投资者利益和维护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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