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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房屋转租的情形有哪些

时间:2026.02.18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租赁 阅读:1134人
律师解析:
限制房屋转租有这些情况:
合同明确禁止转租擅自转租算违约。
房屋有禁止转租规定,像廉租房等。
未经出租人同意,其有房屋使用决定权。
转租损害公共利益或他人权益,如群租。
出现限制转租的转租行为,出租人可解除合同,要求次承租人腾退,承租人要担赔偿责任

案情回顾:

小李将自己承租的房屋转租给小许,后小李因拖欠租金被出租人小丽解除租赁合同。小丽发现转租情况后,要求小许腾退房屋,小许称不知房屋禁止转租且租赁合同未明确约定,拒绝腾退。双方为此产生纠纷,争议焦点在于此转租行为是否有效,小许是否应腾退房屋。

案情分析:

1、若租赁合同明确约定不得转租,小李擅自转租构成违约,转租行为无效,小许应腾退房屋。
2、若房屋属保障性住房等有禁止转租规定的,转租行为无效,小许需腾退。
3、若未经出租人小丽同意,转租行为可能无效,小许需腾退。
4、若转租损害公共利益或他人权益,如群租影响小区环境秩序,转租行为无效,小许应腾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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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瑞雷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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