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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纠纷合同履行地认定该如何做

时间:2026.02.16 标签: 债权债务 民间借贷 阅读:1089人
律师解析:
结论:
民间借贷纠纷合同履行地,有约定从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未约定或约定不明且无法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出借人起诉还款时出借人所在地是合同履行地,借款人起诉交付借款时借款人所在地是合同履行地。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民间借贷里,合同履行地认定需遵循规则。
有约定的情况下,只要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就依约定来确定合同履行地。
要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并且事后也没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相关条款和交易习惯也不能确定的,就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作为合同履行地。
在具体的借贷纠纷中,出借人起诉借款人还款,出借人是接受货币的一方,其所在地就是合同履行地;
借款人起诉出借人要求交付借款,借款人是接受货币一方,其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如果大家在民间借贷纠纷合同履行地认定方面有任何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

案情回顾:

小朱向小李借款并签订了借款合同,但未约定合同履行地。后借款到期,小朱拒绝还款,小李遂向法院起诉要求小朱还款。小朱认为应在自己所在地法院审理,小李则主张在自己所在地法院审理,双方就合同履行地的管辖权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若借贷双方未约定合同履行地,事后又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2、在本案中,小李起诉小朱要求还款,小李是接受货币一方,所以小李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小李有权向自己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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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超律师

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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