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结论:
唯一住房
被起诉后在符合法定情形下可能被执行。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对于
被执行人及其所
扶养家属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法院仅可查封,不能拍卖、变卖或抵债。
然而,若
申请执行人按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房屋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法院就能对唯一住房执行。
这表明唯一住房并非绝对不能执行,满足一定条件时可被执行。
如果遇到涉及唯一住房执行相关的法律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避免引发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案情回顾:小朱因
债务纠纷被小李
起诉至法院,小李
胜诉后
申请强制执行。小朱名下仅有一套住房,他认为这是自己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法院不能执行。然而,小李提出愿意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小朱提供居住房屋,要求法院对该唯一住房进行执行,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小朱以名下住房为唯一住房为由,认为不应被执行,有一定法律依据。
2、但存在例外情况,当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时,法院可以对唯一住房进行执行。本案中小李愿意为小朱提供居住房屋,符合法定执行条件,法院可对小朱的唯一住房进行执行。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