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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撤销诉讼时效的范围是几年

时间:2026.02.10 标签: 行政类 行政诉讼 阅读:1217人
律师解析:
不动产撤销诉讼大多遵循行政诉讼时效规定。
一般来说,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起诉的,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二十年,其他案件超五年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若有行政复议前置等特殊情况,先复议再起诉的时效另有规定,要依行政行为和相关法律综合判断。

案情回顾:

小胡对某行政机关作出的涉及不动产的行政行为不服,欲提起不动产撤销诉讼。但他不确定诉讼时效该如何计算,不知是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还是有其他特殊规定。同时,他也疑惑若行政行为作出时间较长,是否还能提起诉讼。

案情分析:

1、一般情况下,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若存在行政复议前置等特殊情况,时效另有规定,需结合案件具体行政行为及相关法律规定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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