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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前过户了房产,死后怎样去追回

时间:2026.02.05 标签: 房产纠纷 房产纠纷 阅读:890人
律师解析:
1.生前过户房产是所有权转移,通常难追回。
若有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可撤销事由,可在知道撤销事由一年内起诉撤销过户登记,但要有证据
2.若基于合理对价且过户合法,房产已合法转移,一般无法追回。
3.若过户违背公序良俗或侵害其他继承人权益,可尝试法律途径,但难度大。
追回房产需结合过户情况和可撤销情形判断。

案情回顾:

小朱名下有一套房产,生前将其过户给了小胡。小朱的子女小丽和小静得知后,认为小朱是在小胡的欺诈下进行的房产过户,要求小胡返还房产。小胡则称过户是小朱自愿的,且自己支付了合理对价,手续合法,不同意返还。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一般情况下,生前过户房产属所有权转移通常难以追回。若小朱过户时存在欺诈等可撤销的法定事由,小丽和小静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过户登记来尝试追回房产,但需有充分证据证明欺诈事由存在。
2、若小胡基于合理对价且办理了合法过户手续,房产已合法转移,通常不能追回。若过户违背公序良俗或侵害了小丽和小静作为继承人的合法权益等,也可尝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难度较大。最终能否及如何追回房产,需根据具体过户情况及有无法定可撤销情形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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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瑞轩律师

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

栾瑞轩律师对法律问题的理解全面、务实、透彻,在民商事诉讼方面以当事人的权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为出发点,注重诉讼主体、法律关系的审查,注重穷尽证据和穷尽法律适用,通过程序与实体并重,力求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统一,能够从实际法律效果出发,运用灵活的诉讼和非诉方法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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