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房产归属和
债务承担有讲究。
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时:
要是个人
出资,房子就归这人,贷款也他还。
双方共同出资,按比例定份额。
共同
还贷部分,出资方能要求对方返还。
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
属
共同共有。
分手可协商分割,不成可
起诉。
法院依出资等判决。
贷款双方共同担责。
一方还后,可向另一方主张分担。
总之先定房产归属,再处理贷款。
建议先协商,不行就找律师走法律途径保权益。
案情回顾:小胡和小丽恋爱期间共同出资购
买房产,登记在小胡名下。后两人分手,对于房产归属及贷款偿还产生争议。小丽认为自己有出资,应享有房产份额,且贷款也应共同承担;小胡则称房产是自己出资,应归自己所有,贷款也由自己偿还。
案情分析:1、若能证明小丽有出资,即使房产登记在小胡名下,也应按双方
出资比例确定房产份额。
2、对于共同偿还的贷款部分,出资方小丽有权要求小胡返还其应承担份额。
3、若协商不成,小丽可诉至法院,法院会综合出资、贷款偿还等情况判决房产归属及贷款承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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