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公司破产清算完毕后,
债务分配按规定执行。
先是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
债务人财产随时还,不够就按比例。
职工债权如
工资、医疗等,比普通债权优先受偿。
之后是
社保费用和税款。
最后是普通
破产债权,同一顺序按比例分财产。
有
担保债权,
担保财产优先清偿。
严格依规定保障
债权人利益。
案情回顾:小许公司破产清算,在债务分配上产生争议。部分普通债权人认为职工债权不应优先于他们受偿,还有债权人对特定财产担保债权优先受偿存在异议,主张所有债权应平等分配。
案情分析:1、根据《
企业破产法》,职工债权优先于普通债权受偿,旨在保障职工基本权益,这是法律明确规定。
2、特定财产担保债权优先受偿,是基于
担保合同的约定,符合法律规则,以维护担保权人的合法权益。
3、同一顺序债权按比例分配,确保了公平性,避免个别债权人获得不当利益,保障全体债权人利益。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