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企业共同
借款人无效原因多样,像主体不符、意思表示
虚假等。
2.司法认定无效后,
债务责任依具体情况区分。
有过错的按过错程度担责,如
欺诈方担主责。
3.已履行部分,若借款用于企业经营且企业受益,企业在受益范围内返还。
各方无过错则按公平原则分担。
4.要及时清理合同与债务关系,避免
纠纷。
建议咨询律师,律师会调查取证提供精准方案维权。
案情回顾:小朱、小胡与某企业作为共同借款人向小许借款。借款后小许发现,小朱在借款时存在
欺诈行为,故意隐瞒了自己财务状况不佳的情况。小许遂
向法院起诉,请求认定该共同借款行为无效。法院经审理认定该共同借款行为无效,此时对于借款产生的债务责任分担以及已履行部分的处理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由于小朱存在欺诈行为导致共同借款行为无效,根据法律规定,小朱应承担
主要责任。因为在这种情况下,过错方需按过错程度分担损失。
2、对于已履行部分,若借款实际用于企业经营且企业受益,企业应在受益范围内承担返还责任。若各方均无过错,则可能基于公平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分担返还义务。为妥善处理该纠纷,建议
当事人尽快咨询专业律师,律师会依据详细情况,通过调查取证等方式,提供精准法律方案以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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