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村里不让建房,先弄清楚原因。
若因未按流程申请,先向村委会提申请,经村民会议或代表会议通过,再报乡镇政府审核、县级政府批准。
2.若因不符合规划,像在禁建区,需重新选地并按程序申请。
3.若村里无故拒绝,和村委会沟通,要求说明理由并出书面意见。
4.沟通无果,向乡镇政府反映,其有职责保障权益。
5.若对乡镇政府处理结果不满,可复议或
诉讼。
案情回顾:小朱想在村里建房,向村委会提出申请后被拒绝。小朱询问拒绝原因,村委会未明确说明。小朱认为自己依规申请建房,村委会不该无故拒绝,而村委会坚称不能批建,却又不给出书面理由。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村里不让建房需明确原因。若因未按规定流程申请,小朱应先经村民会议或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再报乡镇政府审核、县级政府批准。若因不符合规划,小朱需重新选址并按程序申请。
2、本案中村委会无正当理由拒绝小朱建房申请,小朱可先与村委会进一步沟通,要求其说明理由并提供书面意见。若沟通无果,可向乡镇政府反映,要求介入调查处理。因乡镇政府有职责对村民建房申请进行监督和管理,保障村民合法权益。若小朱对乡镇政府处理结果不满,可通过
行政复议或
行政诉讼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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