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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伤残保险公司怎么赔

时间:2026.01.06 标签: 交通事故 交通保险索赔 阅读:1466人
律师解析:
1.交通事故伤残赔偿,先由交强险在限额内赔。
有责时,死亡伤残赔18万,医疗费用赔1.8万,财产损失赔0.2万。
2.超出交强险范围,由商业险按合同赔。
索赔时要提供事故认定书伤残鉴定报告、医疗票据等材料。
3.赔偿金额计算,伤残赔偿金按受诉法院地标准和定残日起算年限。
60岁以上,每增一岁减一年;
75岁以上按五年算。
还有医疗费误工费等多项赔偿,数额看实际情况。

案情回顾:

小朱驾车与小胡的车辆发生碰撞,导致小胡受伤并造成车辆损坏。交警认定小朱负事故全部责任。小胡经鉴定构成伤残。小朱车辆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险。小胡要求小朱赔偿各项损失,但小朱认为应先由保险公司赔偿且对部分赔偿项目和金额有异议,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此次交通事故伤残赔偿应先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赔偿。小朱有责,交强险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万,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万,财产损失赔偿限额0.2万。
2、若超出交强险范围,则由商业险按合同约定赔偿。小胡需提供事故认定书、伤残鉴定报告、医疗票据等材料。计算赔偿金额时,伤残赔偿金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一定年限计算。此外,还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多项赔偿项目,具体数额依小胡实际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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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旭主任律师

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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