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征地拆迁专题 > 土地承包专题 > 中央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

中央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

指用土地的经营权(使用权)抵押给银行,从银行带出一定比例的资金。土地的承包权(农户的)不变,所有权(村集体)也不变。因此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不会发生“抵押之后第九收不回来”的现象。抵押贷款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或个人,申请流程有:贷款申请;贷款调查;贷款审查、审批;签订抵押借款合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贷款发放;贷款检查;贷款归还几项。目前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省份有:安徽、黑龙江、山西、浙江、吉林、山东、四川、河北。


最新修订:2024-03-01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