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合同事务专题 > 合同纠纷专题 > 赠与合同的种类

赠与合同的种类

赠与合同的种类
合同纠纷诉讼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合同当事人的请求,在所有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审理和解决合同争议的活动,以及由此而产生的一系列法律关系的总和。 合同纠纷的内容涉及到合同本身内容的各个方面,纠纷内容多种多样,几乎每一个与合同有关的方面部会引起纠纷。而合同纠纷从本质上说是一种民事纠纷,民事纠纷应通过民事方式来解决,如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
2024-03-02 10:58:32 已帮助1626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赠与合同的撤销有什么种类

赠与合同的撤销分有任意撤销,法定撤销以及法定解除三种。


(一)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


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是指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得由赠与人依其意思任意撤销赠与合同。但对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


(二)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


在赠与合同中,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后,赠与人即丧失了任意撤销赠与合同的权利。但是如果出现了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赠与人仍可享有撤销赠与合同的法定权利。


根据《合同法》第192条的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1年内行使。该期间为除斥期间,超过这一期间,赠与人不得再行使撤销权。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继承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6个月内行使。这一期间同样也是除斥期间。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合同法》第194条)。 (三)赠与合同的法定解除


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解除赠与合同,不再履行赠与义务(《合同法》第195条)。该合同解除不发生溯及既往的效力,赠与人就原已履行的赠与,无权要求受赠人返还。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