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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户籍政策
珠海市户籍政策
传统家事纠纷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内部成员之间的案件,如离婚、赡养、抚养、扶养、继承、分家析产等,现在已经涵盖了婚姻无效、撤销婚姻、离婚后损害责任、人身自由权、夫妻财产约定、婚生子女否认、生父确认、同居关系析产和探望权、监护权、被继承人债务清偿、遗赠抚养协议、涉外婚姻和涉老婚姻等,随着社会转型的凸显和深化,家事纠纷衍生的新类型案件呈现多元化。
2024-02-19 09:09:27
已帮助3856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外地户口怎样才能在珠海市买社保?
以个人名义办理
社保
,等同于社会非从业人员。非从业人员只能在户口所在地办理社保。?是城镇户口的,18岁至女45岁(或男50岁),可以在户口所在地的社保管理处,办理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包括
养老保险
和
医疗保险
。是
农村户口
的,可以办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养老保险得看地方政策。可以挂靠珠海的工作单位办理社保参保,将来全国社保联网了,转很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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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户籍政策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珠海限购政策细则2020是如何规定的
您好,关于珠海限购政策细则2020是如何规定的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珠海市人民政府制定的《珠海市户口迁移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于2018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这一通知关于购房的限购范围升级至“全市”及“所有户型”,同时对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在本市连续缴纳5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全市范围内向其销售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在现行限贷政策的基础上,对于拥有住房和贷款不同情况的居民,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提高至不低于40%、50%,购买非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分别提高至60%、70%。但是,对于四类高层次人才无需个税或社保证明4类需购房的非本市户籍的高层次人才,按非户籍居民家庭标准执行购房政策,不需要提供纳税和社会保险证明但需由市人社部门认定并出具相关证明。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上海市群租房新政策有哪些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近几年,随着房价的不断高涨,在租赁房产市场中出现了群租房这个新物种,由于群租房的条件相对有限,居住人口多、密集度高、大多存在消防和安全隐患,因此,先后出现了多起盗抢、火灾,甚至是导致人员伤亡的重大事故,为此,各地政府纷纷制定了相关法规,对群租房实行严管,那么,上海市群租房新规定是怎样的呢1、上海市政府常务会议去年通过了《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决定》,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对于“群租”的认定标准,修改后的管理办法明确:出租居住房屋,每个房间的居住人数不得超过2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除外),且居住使用人的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2、根据《办法》,出租的居住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应当符合消防、治安、防灾、卫生等方面的标准和要求,并具备供水、供电等必要的生活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居住房屋,不得出租:(1)属于违法建筑的;(2)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3)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出租的其他情形。3、《办法》规定,集中出租房屋供他人居住,出租房间达到10间以上或者出租房屋居住使用人达到15人以上的,出租人应当建立管理制度,明确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管理职责,建立信息登记簿或者登记系统,并将相关登记信息报送公安部门备案。居住房屋的出租人应当与公安派出所签订《治安责任保証书》。4、《办法》还指出,出租房屋不符合治安、消防等标准和要求的,由公安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出租人未落实相应安全管理责任的,由公安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以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5、此外,不符合最小出租单位、居住人数限制和较低人均承租面积规定的,由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责令责任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2016年珠海市第二次婚生孩子罚款吗,现在政策开放了
国家2016年元月1日起实行新的计生政策全面放开二孩,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对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孩子的,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 对于符合计生法政策规定的家庭可以在生育二孩之前,到户籍所在地计生办咨询办理生育二孩的登记手续,不需要办理准生证。 2015年12月31日发布《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 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 依法组织实施全面两孩政策。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完善相关行政法规以及地方性法规。从2016年开始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综合评估本地人口发展形势、计划生育工作基础和政策实施风险,科学制定实施方案,报主管部门备案,确保政策平稳落地,生育水平不出现大幅波动。 改革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对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孩子的,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改进再婚等情形再生育管理。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理手续,全面推行网上办事,进一步简政便民。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第十八条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多生育子女的,属于超生。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乡镇、街道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审批,可再生育: (一)因子女死亡无子女的,可再生育两个子女; (二)因子女死亡只有一个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三)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再生育条件的情形。 按照前款规定对再生育子女的申请作出的批准,应当报上一级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备案。 夫妻一方为本省户籍,另一方为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户籍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南京市户籍政策父母投靠子女需要哪些资料才能办理
南京父母投靠入户条件:1、父母投靠城镇成年子女:子女在本市城镇有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父母年龄均已超过法定养老或退休年龄并按国家、省规定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且迁入后该住所人均住房面积不低于本市住房保障面积。2、父母投靠农村成年子女:子女在本市农村地区有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父母年龄均已超过法定养老或退休年龄,未享受职工、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待遇并已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在本市城镇无合法稳定住所,且曾为迁入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我是徐州市铜山区的村民,我想咨询我们大学路以西珠江路以北地块的赔偿政策
徐州市公务员工伤报销一政策依据根据《市政府关于调整徐州市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有关规定的通知》徐政发【2006】114号工伤人员享受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的待遇,所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的医疗费用,据实结算。二办理条件:符合公务员工伤范围内的费用。三所需材料:1.门诊门诊原始发票门诊检查、化验报告,诊疗明细。2.住院:住院原始发票出院记录住院汇总明细清单。以上材料加盖定点医院公章。四办理程序:1.受理:全市所有享受公务员工伤待遇的人群发生的门诊药店购药、住院医疗费用,由各参保单位医保专管员或个人负责收集、整理异地就医人员的医疗费用材料,统一报送到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基金结算科窗口。2.初审:受理次日由初审人员进行初审。如所需提供证件材料不全的,自受理环节起2个工作日内通知单位或个人并退回。3.复核:自受理环节起15个工作日内由初审人员交复审人复核,复核后由相关人员将复核后的结算单报基金结算科科长审批。4.审定:医疗费用金额超过3万元,需再报财务科审核后,报分管主任审批。五办理时限:自受理环节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六责任单位: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基金结算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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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威律师
2024-05-29 21:28:40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能查身份证信息吗?
钱威律师
2024-05-29 19:22:56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离婚父母都不管孩子怎么办?
钱威律师
2024-05-29 17:13:35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离婚后户口本必须要改为离异吗?
钱威律师
2024-05-29 16:08:11
您好,可以详细沟通一下的。。
问题:离婚抚养权的问题?
吕美亮律师
2024-05-29 13:42:59
遗产是谁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是谁?
问题:父亲去世,母亲健在,祖父母去世,子女愿意继承财产,父亲的兄弟姐妹还能继承吗?
吕美亮律师
2024-05-29 13:43:33
属于,婚后共同收入购置资产,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问题:就是我们婚后买的车子属于共同财产吗?
程理想律师
2024-05-29 10:21:16
属于女方个人财产,婚后女方父母出钱给自己子女购买房屋,产权写在自己子女名下,视为父母送给自己子女的,这算是个人财产。
问题:婚后由女方父母全款购房,房产证只写了女方一人名字?
吕美亮律师
2024-05-29 09:16:28
算,不过有争议。你现在需要咨询什么问题
问题:男子在和女方同居时买的房子,但是没过户,在登记结婚后一个月过的户,可以算做夫妻共同财产吗?
刘阳律师
2024-05-28 18:35:59
你好!你的具体问题是什么?
问题:如何查询老公把他外甥女挂靠到他名下的?
王卓亚律师
2024-05-28 10:41:05
建议与徐州所在地的公证处办事人员联系,工作人员会给直接、明确的答复的。
问题:公证处可以公证父亲给儿子买房吗?
钱威律师
2024-05-29 21:28:40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能查身份证信息吗?
钱威律师
2024-05-29 16: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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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离婚抚养权的问题?
程理想律师
2024-05-29 10:21:16
属于女方个人财产,婚后女方父母出钱给自己子女购买房屋,产权写在自己子女名下,视为父母送给自己子女的,这算是个人财产。
问题:婚后由女方父母全款购房,房产证只写了女方一人名字?
钱威律师
2024-05-29 19:22:56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离婚父母都不管孩子怎么办?
吕美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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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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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美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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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美亮律师
2024-05-29 13:43:33
属于,婚后共同收入购置资产,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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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阳律师
2024-05-28 18:3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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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卓亚律师
2024-05-28 10:41:05
建议与徐州所在地的公证处办事人员联系,工作人员会给直接、明确的答复的。
问题:公证处可以公证父亲给儿子买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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