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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 名字

遗嘱 名字
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法定继承。
2024-02-23 20:38:18 已帮助354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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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遗嘱上没有写妻子的名字是否成立,丈夫写遗嘱没有写上妻子的名字
  属于丈夫个人合法拥有的财产,以及夫妻俩婚后共有财产的一半,丈夫可以书写遗嘱指定他人专门继承。只要遗嘱是丈夫真实意思体现,没有在胁迫或者欺骗前提书写,遗嘱内容没有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就是合法有效的。  《继承法》规定:  第十六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第二十二条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第二十六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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