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
继承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公民个人可以立
遗嘱处分自己的财产,遗嘱的形式有
自书遗嘱、代书遗嘱、
录音遗嘱、
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等,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矛盾的,以最后所立遗嘱的内容为准,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可见公证遗嘱是各种形式遗嘱中效力、证明力最强的。 如果被
继承人立有两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前一份经过了公证,后一份系遗嘱人自书,按照法律来讲应以公证遗嘱为准,当然,如果被继承人对后面的遗嘱也进行公证,那么依照时间效力原则,后公证的遗嘱优于前公证的遗嘱,发生
继承事由时则以后面公证的遗嘱内容为准。 另外,附义务的
遗嘱继承,如义务能够履行,而遗嘱继承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经其他继承人或受益人的请求,人民法院是可以取消他接受附义务那部分遗产的权利,由提出请求的继承人或受益人负责按遗嘱人的意思履行义务,接受遗产。看了以上的回答,你应该知道了公证过的遗嘱可以变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