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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差错起诉状
医疗差错起诉状
人民法院、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依照相应的法定程序在当事人以及其他与该诉讼行为有关的参与人共同见证的情况的,就当事人相关的诉讼请求进行审理的程序就叫做刑事诉讼。根据诉讼的内容和形式不同,诉讼活动可以具体分为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三部分。刑事诉讼是实现国家刑罚权的活动。刑事诉讼的中心内容是解决被追诉者的刑事责任问题。
2024-02-22 05:2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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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差错起诉状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输液错误导致医疗纠纷怎么处理
输液错误产生医疗纠纷的,如果医疗机构存在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输液质量有问题造成的,由输液生产企业承担赔偿责任。就赔偿问题产生争议的,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二十三条 规定,因药品、消毒产品、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第四十七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可以单方申请医疗过错鉴定吗
可以单方申请医疗过错鉴定的。发生医疗事故纠纷后,患者及其家属不愿意与医疗机构协商、或者医疗机构不同意做医疗事故鉴定的,患者及其家属单方面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书面申请是对患者及其家属单方申请的要求,而且对于书面申请的内容也做了相关的规定,不再是简单的表格和意思表示,具体为对鉴定事实的叙述和鉴定结果的请求、理由等等。【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请问医疗过错依照什么赔偿标准
医疗过错赔偿标准如下:(一)医疗费: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二)误工费: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65天*误工时间(计算至定残前一日)。(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根据当地情况而定。(四)陪护费: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65天*陪护时间。(五)残疾生活补助费:各地标准不同,一般按照年度居民可支配收入*20年*20%(六)残疾用具费:凭医疗机构证明,购买发票计算。(七) 交通费:凭据支付。(八)住宿费:凭据支付。(九)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不同损害程度确认。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医疗过错损害赔偿标准
你好,医疗过错损害赔偿标准有:(一)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二)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三)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四)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五)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六)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七)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八)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九)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十):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十一)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十二)精神损害抚慰金: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医院存在过错要不要退还医疗费
发生医疗过错,造成患者人身伤害的,医疗机构要退还患者的医疗费,并且要对患者承担赔偿责任。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医疗损害是过错责任吗
1、医疗损害是过错责任。2、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3、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4、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医疗纠纷中的过错是什么意思
过错推定,也叫过失推定,在侵权行为法上,就是受害人在诉讼中,能证明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的情况下,如果加害人不能证明损害的发生自己无过错,那么就从损害事实的本身推定被告在致人损害的行为中有过错,并为此承担赔偿责任。被害人不必举证对方的主观过错,而是直接从损害事实的客观要件及它与违法行为的因果关系中,推定行为人主观有过错;如果行为人认为自己在主观上无过错,则须自己举证。证明成立则推翻过错推定,否认侵权责任。反之则应承担侵权民事责任。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申请医疗过错鉴定的时效期多长
发生事故之后申请医疗过错鉴定的时效期是三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因民事权利遭受侵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时间期限为三年,且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黄诗钦
问题:您好律师向你咨询一下三年前我家孩子被三轮车撞倒一次,精神受到伤害。我带着孩孑四处求医,经过一年多制疗好的差不多了。
当时针对事故是否有事故报告,后有无索赔,具体情况可电话与我团队沟通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医疗机构申请过错鉴定被退回鉴定该如何办
对于医疗机构申请过错鉴定被退回鉴定该如何办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医疗机构申请过错鉴定被退回鉴定怎么办一般情况下,医疗机构申请做医疗过错司法鉴定后,相关机构都会出具鉴定意见。如果医疗机构申请过错鉴定被退回鉴定,很大可能是因为提交的资料不全,需要补充,进行重新鉴定。所以,医疗机构在委托司法鉴定之前,要准备充分相关证据材料,避免鉴定被退回的情况发生,否则又要申请重新鉴定,比较费时费力,影响医疗机构正常运转。申请重新医疗鉴定的程序是什么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规定期限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专家鉴定组应当认真审查双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及答辩并进行核实。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如实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要的材料,并积极配合调查。当事人任何一方不予配合,影响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不予配合的一方承担责任。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之日起规定期限内,向原受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无异议,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医学会应当及时将收到的鉴定材料中的病历资料原件等退还当事人,并保留有关复印件。三、何时可以再次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再次签定的申请,是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医学会作出的首次鉴定结论,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请求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地方医学会给予再次鉴定的书面申请。提出两次鉴定申请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必须是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提出的;2、必须是对地方医学会作出的首次鉴定不服所提出的,其“不服”的内容可包括对事实的认定、法律法规的适用和鉴定的程序等事项;3、必须是依照本条例和卫生行政部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期限;4、必须是向送达首次医疗事故技太鉴定书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5、提出由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地方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的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医疗机构所住地卫生行政部门提交再次签定的申请书时,必须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同时提交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要的材料及负责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出具的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你好,单位当时光交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给晚交了3年,现在我退休,但医疗保险就差1年多,请问补交1年的医疗保险应该单位给交吗?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生育保险待遇中的生育医疗费用包括:(1)生育的医疗费用(2)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其中,生育的医疗费用是指生育女职工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等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根据《关于妥善解决城镇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费用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32号)规定,是指职工因实行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术所发生的费用(符合规定的统一纳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中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支付金额最高不得超过300元)。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1)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2)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我刚做完甲状腺全切手术,医生说我核素治疗可做可不做,我想问到底是做好还是不做?
没有超过民事诉讼时效的,可以按人身损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虽然,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和因为身体受到伤害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时效均为一年,但计算方法不完全相同。工伤认定是自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而民事诉讼没有住院治疗的是从受伤之日起起算,住院治疗的是从医疗终结之日(出院)起算,存在伤残的是从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算。 因此,超过了工伤认定时限的,没有超过民事诉讼时效的,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不予受理,可以持《不予受理决定书》和诉状、以及相关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用人单位赔偿。 如果同样超过了民事诉讼时效,只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用人单位愿意赔偿的,不受法律限制。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民法通则》 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六条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第一百三十七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第一百三十八条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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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斌律师
2024-09-21 09:10:23
您好,有16年刑事案件处理经验的资深律师为您解答。,找到叶斌律师后,点我名字,查看简介,一对一咨询,完全免费。,
问题:虐待动物是怎么判刑的?
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09-20 09:18:45
你好 王牌律所为你解答
问题:取保候审多久能完成流程?
钱威律师
2024-09-19 21:58:37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父亲有过3年缓期徒刑!已经过去十多年了!孩子政审能通过吗?
钱威律师
2024-09-18 14:54:54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
问题:你一件事?
王梦婷律师
2024-09-18 06:55:11
具体什么情况,可以详细说说
问题:14了拿刀砍人怎么处理?
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09-18 13:30:31
你好,具体情况说一下,,,,,,,
问题:偷两瓶五粮液,是什么罪?
王梦婷律师
2024-09-16 15:23:39
具体什么情况,可以详细说说
问题:人去世了、收到律师函应该怎么处理?
孟凡永律师
2024-09-16 13:17:00
你好,卖淫属于违法行为,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不会判刑?
问题:卖淫女多少次可以判刑?
王梦婷律师
2024-09-15 19:55:47
具体什么情况,可以详细说说
问题:被两人连手打了。?
邓青青律师
2024-09-14 12:02:58
要积极应诉,否则败诉后会被法院强制执行,还可能判赔偿金额。
问题:开庭我要出庭吗,可邻居起诉我了,物业派出所城管都来过了说不碍事自己协调,我家门口装了个纱门还有40公分到邻居家?
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09-18 13:3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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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偷两瓶五粮液,是什么罪?
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09-20 09:1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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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梦婷律师
2024-09-18 06:5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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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凡永律师
2024-09-16 13: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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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梦婷律师
2024-09-16 15:2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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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人去世了、收到律师函应该怎么处理?
邓青青律师
2024-09-14 12:02:58
要积极应诉,否则败诉后会被法院强制执行,还可能判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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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斌律师
2024-09-21 09: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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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虐待动物是怎么判刑的?
钱威律师
2024-09-18 14:5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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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你一件事?
钱威律师
2024-09-19 21:58:37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父亲有过3年缓期徒刑!已经过去十多年了!孩子政审能通过吗?
王梦婷律师
2024-09-15 19:55:47
具体什么情况,可以详细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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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同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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