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猥亵儿童罪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2、《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以
暴力、
胁迫或者其他方法
强制猥亵妇女或者
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
从重处罚。3、《
刑事诉讼法》第99条规定: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
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
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
附带民事诉讼。被害
人死亡或者丧失
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
法定代理人、
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4、由于被告人在猥亵儿童时一般不会造成
受害人的物质损失,所以,在
刑事案件审理时,受害人是不能提起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同样的道理,既然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也无法单独
提起民事诉讼。5、估计被告人猥亵儿童,会对受害人造成
精神损害。但是,根据最高法院《关于人
民法院是否受理刑事案件被害人提起
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问题的批复》,以及《刑法》第36条和《刑事诉讼法》第99条的规定,对于刑事案件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
精神损失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在该刑事案件审结以后,被害人另行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是不会受理的。因为被告人已经因为犯罪行为,受到了严厉的
刑事制裁,从一定意义上说就是对被害人精神上的
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