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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自诉律师代理权限

刑事自诉律师代理权限
自诉案件,是“公诉案件”的对称。由被害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在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过程中,可以适用调解。原告在法院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也可以撤回起诉。而刑事自诉人对一审判决不服(无论是作为被害人还是作为他的法定代理人),有权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对已经生效的判决或者裁定不服,有权提出申诉。
2024-03-04 20:39:32 已帮助152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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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自诉案件律师代理权限包括什么

在这类案件中,律师有以下代理权限:


(一)担任自诉人的诉讼代理人


1、代理律师 帮助自诉人分析案情,确定被告人和管辖法院,调查、了解有关事实和证据,代写刑事起诉状


2、自诉人同时要求民事赔偿的,代理律师可协助其制作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写明被告人犯罪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具体的赔偿请求及计算依据。


3、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律师可以代理自诉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4、代理律师依法出席法庭审理帮助自诉人行使控诉权。


(二)担任自诉案件被告人的辩护人


律师可以接受自诉案件被告人的委托,担任辩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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