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是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财产或其他事务进行的预先处分,并于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依照遗嘱所进行的
继承,称为
遗嘱继承. 各国公认,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遗嘱继承优于
法定继承. 民法上的遗嘱主要是处分财产。实际生活中遗嘱还可以处分其它事物,如是否开追悼会、遗体或骨灰如何处理等,但这些遗嘱不是
继承法调整的对象,尽管也应尊重,但却不能说有什么法律上的效力或可以请求法律予以执行. 遗嘱的法律特征是:是一种单方的法律行为;是人身性的法律行为;是要式法律行为;是附期限的法律行为. 遗嘱订立以后,能否发生立遗嘱人所希望的法律效果,涉及立遗嘱实质方面的要件和形式方面的要件等许多问题。各国在这些方面的规定存在着很大差异.以上就是后立遗嘱与先立遗嘱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