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签发空头支票或者签发与其预留的签章不符的支票,不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依据上述规定对空头支票的出票人予以处罚
罚款代收机构应根据《决定书》决定的罚款金额收取罚款。对逾期缴纳罚款的出票人,人民银行可按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或填写《中国人民银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以上就是对银行空头支票罚款是多少这个问题的解答了。一般来说,开空头支票的行为是要受到行政处罚的,处罚金额一般为标的额的5%,并且,最低金额为1000元。但是,如果您认为相关机关的处罚不合法,您也可以通过提起行政诉讼或者复议的方式来维护您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