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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法9条
土地承包法9条
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2024-02-29 07:0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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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法9条
王思佳
问题:你好我想咨询一下,个人土地承包给给人了,现在土地占地了,这个钱应该给谁
你好!您的问题我们处理过,具有胜诉经验。请您详细说一下具体情况,拨打律师手机号可免费咨询。 ★本解答来自北京资深品牌律所,相同律师费聘请知名专业律师,可提高获胜金额或降低损失!
陈克
问题:土地承包合同经济纠纷
您好,可以的,有什么具体问题,需要的话可以联系我们。
张滢钰
问题:您好律师,我们这里有一块土地,不服于个人承包地,而是服干生产队所有社员集体承包地,现在是一座厂房,我们队社员每人每年都能领到伍百多元的承包款,而现在镇里要给征收,每亩地给不到伍万元,这合理吗
不可能,原来可能是流转,没有征收
张瑶
问题: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可以继承?
您好,请问目前合同主体是谁?
张滢钰
问题:我想咨询一下土地承包者死亡,现在征地了,但是死亡者的子女不在承包合同里,合同里有承包者的妈妈,姐姐,和姐姐家的孩子,那么谁可以继承
建议您委托专业律师维权或者点击头像获取专业律师服务
沈启亮
问题:94年承包土地的时候,因为承包人没钱,就让我爸去包,但是他拿钱去交承包费的时候名字没改成我爸的,后面二十几年每年的承包费用都是我爸在交,村里都有底账,08年村里说放宅基地,让把那块土地买下来,我爸就花了两万块钱买下来,现在他说是他包的,非要我们给他,但也不愿意出钱,还偷偷把地里的树给卖了,这个可以起诉他吗
你好当然可以如果证据确凿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依据是什么
原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是在流转土地经营权之前的承包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有基于民事行为的,也有非基于民事行为的,以下予以分别说明:基于民事行为取得承包经营权,包括创设取得和移转取得两种情况:(1)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创设取得,主要是指承包人与发包人通过订立承包经营合同而取得承包经营权,分为家庭承包与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进行的承包。通过这两种方式承包的,都应当签订承包合同,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于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土地承包经营权包经营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草原使用权证,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2)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移转取得,是指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过程中,受让人通过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依法从承包人手中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我国法律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荒地等农村土地,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和的有关规定,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转让、入股、抵押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转。非基于民事行为而取得承包经营权在这里主要是继承问题。我国法律规定的遗产范围中没有规定承包经营权,因此在我国民法学界对于承包经营权能否继承有不同的看法。农村土地承包法认可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的继承,而有限地认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1)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林地承包经营权,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2)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设立的承包经营权,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承包工程合同有效条件是什么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合同是当事人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目的、有意识地追求特定法律后果的行为,它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利害得失,因此要求当事人必须能够认识和辨认自己的行为,判断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即必须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意思表示真实是合同生效的一个重要构成要件,是指表意人的表示行为应当真实反映其内心的效果意思。合同是意思表示一致的产物,是一种当事人之间的合意。这种合意是否产生法律上的效力,取决于意思表示是否真实;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合法是民事法律行为的本质属性,也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当然要件。合同能产生法律效力就在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符合法律的规定,不合法的合同显然不能受到法律保护,也不能产生当事人所期待的法律效果。同时,合同不仅应当符合法律,而且在内容上也不得违反社会公共利益;4、形式合法。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但如果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一方又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合同的书面形式更多的是作为证明合同存在的证据而出现。已经依法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一定的法律约束力,亦即法律效力。合同生效意味着双方当事人享有合同中约定的权利和承担合同中约定的应当履行的义务,具体有:(1)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合同;(2)一旦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可寻求法律保护;(3)合同生效后,对合同当事人之外的第三人也具有法律约束力,第三人(包括单位、个人)均不得对合同当事人进行非法干涉,合同当事人对妨碍合同履行的第三人可以请求法院排除妨害。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土地继承纠纷起诉条件有哪些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农牧业承包合同纠纷起诉条件有哪些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加油站承包合同有效条件是什么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合同是当事人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目的、有意识地追求特定法律后果的行为,它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利害得失,因此要求当事人必须能够认识和辨认自己的行为,判断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即必须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意思表示真实是合同生效的一个重要构成要件,是指表意人的表示行为应当真实反映其内心的效果意思。合同是意思表示一致的产物,是一种当事人之间的合意。这种合意是否产生法律上的效力,取决于意思表示是否真实;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合法是民事法律行为的本质属性,也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当然要件。合同能产生法律效力就在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符合法律的规定,不合法的合同显然不能受到法律保护,也不能产生当事人所期待的法律效果。同时,合同不仅应当符合法律,而且在内容上也不得违反社会公共利益;4、形式合法。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但如果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一方又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合同的书面形式更多的是作为证明合同存在的证据而出现。已经依法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一定的法律约束力,亦即法律效力。合同生效意味着双方当事人享有合同中约定的权利和承担合同中约定的应当履行的义务,具体有:(1)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合同;(2)一旦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可寻求法律保护;(3)合同生效后,对合同当事人之外的第三人也具有法律约束力,第三人(包括单位、个人)均不得对合同当事人进行非法干涉,合同当事人对妨碍合同履行的第三人可以请求法院排除妨害。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土地承包经营权由什么部门确定
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机关有:县级人民政府、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同级人民政府。 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是指对家庭承包土地确权和其他承包方式承包的土地确权。 家庭承包土地的确权是由县农村士地承包管理部门对家庭农户承包土地的地块、面积、空间位置等信息及其变动情况记载于登记簿,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颁发士地承包经营权证书,进一步明确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其他承包方式承包的土地确权是指对家庭承包以外的其他承包经营士地的地块、面积、空间位置等信息及其变动情况记载于登记簿,经县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领发士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予以确认土地承包的权益。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规定有: 1、土地承包经营权主要由双方签订合同创造,这是基于法律行为; 2、土地承包分为家庭承包和其他方式,主要采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家庭承包; 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双层经营制度; 4、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等用于农业的土地,依法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三条,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登记机构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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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盟律师杜柏飞团队律师
2024-06-11 09:50:02
需要了解具体情况,才能针对解答你的问题
问题:拆迁房不给房产证?
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事务所
2024-06-06 13:44:35
您好,您是遇到土地确权证多出的实际面积的直补的问题是吗
问题:土地确权证多了实际面积少多拿直补怎么办?
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事务所
2024-06-01 09:22:24
你是问动迁的问题是吗
问题:塔山乡到底动不动迁,为什么网上发布消息?
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事务所
2024-05-31 19:52:30
什么时候建的,什么时候建的
问题:非法在自己成包的土地上建房?
吕美亮律师
2024-05-30 05:30:19
您好说明是哪个手指以及节数
问题:手指骨拆了,能评估吗?
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事务所
2024-05-29 09:44:03
你可以找政府部门管制
问题:农村违建属于哪个部门处理?
陈瑶律师
2024-05-29 09:28:21
您好,具体的情况可以电话沟通一下
问题:徐荷高速土地征收时自留田的土地性质?补偿标准是多少谢谢?
张滢钰律师
2024-05-28 09:15:05
不可以强推,具体情况详细沟通给您建议
问题:我能强行拆除我地上的建筑物吗,他不想给地也不想给钱,现在换的地占了,他在地上盖的鸡舍,很多年前我和我老叔家换地?
京盟律师杜柏飞团队律师
2024-05-25 20:59:35
不可以强制性签字,可以拒绝。
问题:失地保险名额让签自愿放弃合法吗?
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事务所
2024-05-25 16:15:35
您好,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规定: 第十七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严重污损、毁坏、遗失的,承包方应向乡 (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申请换发、补发。
问题: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丢失?
陈瑶律师
2024-05-29 09:28:21
您好,具体的情况可以电话沟通一下
问题:徐荷高速土地征收时自留田的土地性质?补偿标准是多少谢谢?
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事务所
2024-05-31 19:52:30
什么时候建的,什么时候建的
问题:非法在自己成包的土地上建房?
京盟律师杜柏飞团队律师
2024-06-11 09:50:02
需要了解具体情况,才能针对解答你的问题
问题:拆迁房不给房产证?
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事务所
2024-06-01 09:22:24
你是问动迁的问题是吗
问题:塔山乡到底动不动迁,为什么网上发布消息?
吕美亮律师
2024-05-30 05:30:19
您好说明是哪个手指以及节数
问题:手指骨拆了,能评估吗?
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事务所
2024-05-29 09:44:03
你可以找政府部门管制
问题:农村违建属于哪个部门处理?
张滢钰律师
2024-05-28 09:15:05
不可以强推,具体情况详细沟通给您建议
问题:我能强行拆除我地上的建筑物吗,他不想给地也不想给钱,现在换的地占了,他在地上盖的鸡舍,很多年前我和我老叔家换地?
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事务所
2024-06-06 13:44:35
您好,您是遇到土地确权证多出的实际面积的直补的问题是吗
问题:土地确权证多了实际面积少多拿直补怎么办?
京盟律师杜柏飞团队律师
2024-05-25 20:59:35
不可以强制性签字,可以拒绝。
问题:失地保险名额让签自愿放弃合法吗?
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事务所
2024-05-25 16:15:35
您好,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规定: 第十七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严重污损、毁坏、遗失的,承包方应向乡 (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申请换发、补发。
问题: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丢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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