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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姻婚前财产在哪里公证
涉外婚姻婚前财产在哪里公证
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条规定了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农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024-02-20 03:13:58
已帮助2005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婚前财产在哪里公证呢?
公证处的选择,是有法律依据的。根据《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
遗嘱
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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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姻婚前财产在哪里公证
冀策
问题:涉外婚姻 遗产纠纷
你好,请问是什么什么遗产,具体在哪里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如何办理涉外婚姻的公证认证手续
外国的法律文书或当事人在外国生成的书面材料,比如:离婚意见书、授权委托书等,要拿到中国使用,需要办理公证认证其程序如下: 1、需要先经过文书生成地的公证机关,或者有相同职权的机构,或个人公证。 2、然后再到该国外交部门办理认证。 3、再送交我国驻该国使、领馆的认证。 外国的文书只有经过了公证认证之后才能拿到我国使用。同样,在我国生成的法律文书要向在国外使用也要经过类似的程序。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涉外婚姻的离婚案件管辖是怎样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第十三条,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第十四条,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第十五条,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第十六条,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涉外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有什么,有哪些相关规定
涉外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1、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2、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3、照顾婚姻中无过错一方原则。4、男女平等原则。5、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等原则处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涉外婚姻登记步骤有哪些
涉外婚姻登记步骤与国内结婚登记流程大体一致。1、 结婚登记申请在户籍所在地民政局进行结婚登记申请,填写《结婚登记申请表》,信息需与证件上保持一致。2、 审核将填写好的结婚登记申请以及准备好的结婚登记证件上交,工作人员会进行审核。3、 登记审核无误之后,会予以符合条件的新人登记结婚,成为合法夫妻。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请问一下涉外财产保全指的是什么
涉外财产保全,是指在涉外民事案件中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将来的判决不能或难以执行时,人民法院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对他方当事人有关财产采取临时性强制措施的制度。涉外财产保全较之国内财产保全,有许多不同的特点:一是启动财产保全程序的主体不同。国内财产保全中,当事人可以申请保全措施,人民法院亦可依照职权主动采取保全措施。涉外财产保全,只能由当事人申请采取保全措施。二是诉前保全后,申请人提起诉讼的期限不同。国内诉前保全措施采取后,申请人应在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涉外诉前保全措施采取后,申请人应当在3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三是对保全财产监督机制不同。国内财产保全措施采取后,一般不需要第三者监督涉外财产保全措施采取后,一般应交由有关单位监督。涉外财产保全多见于海事案件。在海事诉讼中,常涉及财产的扣押和船舶的扣押。如扣押后无人监督,很可能被人破坏或驶离港口。为避免这种情况发生,《民事诉讼法》第255条规定:“人民法院决定保全的财产需要监督的,应当通知有关单位负责监督,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1.财产保全因下列情形而得到解除:2.诉前保全措施采取后,申请人逾期未向人民法院起诉的3.保全措施采取后,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4.申请人主动撤回保全申请并经法院同意的5.是其他需要解除财产保全的。财产保全解除由人民法院发布命令,该命令由执行员执行。《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当然,申请不当的赔偿范围仅限于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而不是被申请人的全部损失。换言之,损害结果须与财产保全措施存在因果关系时方能赔偿,超越范围的赔偿也是对申请人权利的侵害。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涉外婚姻在哪个法院受理?
涉外离婚案件,居住在中国境内的配偶,无论是对居住在中国境外的外国人,还是居住在外国的中国籍公民,起诉离婚时都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中国法院受理。1、涉外婚姻离婚,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我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我国人民法院有权受理。如果双方均为出国人员,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向出国前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2、涉外离婚案件,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我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受理。3、在海外结婚并定居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我国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受理。4、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5、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境外要求离婚的,当地法院是否受理,由该法院依其内国法决定。6、涉港、澳、台的离婚案件的管辖,可比照涉外案件处理。7、双方当事人均为外国人或无国籍人在中国要求离婚,如果双方的婚姻缔结地是在中国,我国法院有管辖权。如果双方的婚姻缔结地在国外,我国法院一般不受理;如果双方达成离婚协议的,我国法院可以受理管辖。但需要说明的是,当事人双方的所属国是否承认第三国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不承认的,最好不要在中国办理离婚,双方国家都承认的情况下,可以在中国办理离婚。
许明
问题:婚姻问题 双方现在同意离婚 但是有一个房子是双方共同财产 现男方同意房子归子女 但子女在外地上大学无法立即办理过户
你好,可以离婚协议中约定好房产归属,以后办理过户。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涉外婚姻起诉离婚所需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材料证件,如护照等,一般需要在所在国办理公证及认证手续。 2、当事人的婚姻缔结证明文件,如结婚注册证书,需要在所在国办理公证及认证手续。 3、当事人委托国内律师的特别授权委托书,需要在所在国办理公证及认证手续。 4、如果是国外一方当事人为原告,需要将起诉状公证和认证后递交国内律师或其他代理人。如果国外一方当事人为被告,需要书写离婚声明书,表述清楚对离婚的态度以及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的确定意见,经所在国公证及认证后由委托代理人转交法院即可。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和外国人离婚应在哪起诉,涉外婚姻案件需要多长时间
一、和外国人离婚应在哪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离婚既可以在我国,也可以在会受理此离婚案件的外国。涉外离婚案件,居住在中国境内的配偶,无论是对居住在中国境外的外国人,还是居住在外国的中国籍公民,离婚时都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中国受理。1、涉外婚姻离婚,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我国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国内一方向人民的,我国人民有权受理。如果双方均为出国人员,一方向人民离婚的,应向出国前一方住所地人民。2、涉外离婚案件,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我国提起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受理。3、在海外结婚并定居的华侨,如定居国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我国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受理。4、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管辖。5、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境外要求离婚的,当地是否受理,由该依其内国法决定。6、涉港、澳、台的离婚案件的管辖,可比照涉外案件处理。7、双方当事人均为外国人或无国籍人在中国要求离婚,如果双方的婚姻缔结地是在中国,我国有管辖权。如果双方的婚姻缔结地在国外,我国一般不受理;如果双方达成离婚协议的,我国可以受理管辖。但需要说明的是,当事人双方的所属国是否承认第三国出具的民事调解书,不承认的,最好不要在中国办理离婚,双方国家都承认的情况下,可以在中国办理离婚。二、涉外婚姻案件需要多长时间涉外婚姻案件中的一个难点就是时间问题,因为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涉外民事案件不受六个月的审限限制,所以对于涉外婚姻案件的处理期限,就不能像普通国内案件那件直接告诉当事人说简单程序三个月内结案,普通程序六个月内结案了。处理的涉外婚姻案件期限的长短,都是由当事人自己的具体情况决定的。一般来讲: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无论一方或双方在国外,国外一方都可以委托国内的亲友或律师代为办理,这样的话,整个案件的时间长短就主要取决于国外那边相关手续的办理速度了。国内这边,通常国内律师从拿到材料到办结离婚手续,一个月足够。这种条件下,如果国外手续办得顺利,整个案件也会和国内普通离婚案件一样,三个月内就能解决。如果涉外离婚案件中有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尤其是国外一方不同意的,那国外一方可能不配合办理相关手续,包括签收国内的书等文件,如果最后通过外交途径送达或公告送达,那不论结果是否能够判离,一审下来至少也得八个月以上。如果是国内一方不同意离国外一方的,那时间则和普通案件一样,三个月内能够结束。人们常说,涉外婚姻案件有两怕:一怕国外一方不同意离,二怕国外一方下落不明。这两种情况是影响涉外婚姻案件办理期限的决定性因素。如果国外一方或双方同意离婚,只要相关手续准备齐全且符合标准,那三个月足够。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你好,我有一个同学和丈夫闹矛盾准备起诉到法院离婚,所以现在想问问婚姻里的财产怎么分配?求相关人员问我解答一下,谢谢了。
婚前婚后的财产问题是最先摆在夫妻面前的,那么新婚姻法婚后财产如何分割?深度解读《新婚姻法》中财产分割新解释,以及关于财产保全的问题。1、婚后父母赠房,登记在其子女名下的,属该子女个人财产。案例小周结婚5年后,父母给他买了一套房子,产权证上写的是小周的名字。那么,他的妻子小吕对这套房子有份吗?《解释(三)》原文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18条第(3)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律师解读此前根据《婚姻法》及相关解释,婚姻存续期间,父母赠与其子女的财产,除明确在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外,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在房价飞涨的情况下,父母往往倾注全部积蓄为子女购房,又碍于面子,一般也不会与子女签署书面协议。如果离婚时一概将房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势必违背了父母为子女购房的初衷和意愿,实际上也侵害了出资购房父母的利益。所以,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比较合情合理。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更为符合实际情况。将产权登记主体与明确表示赠与一方联系起来,可以使父母出资购房真实意图的判断依据更为客观,便于司法认定及统一裁量尺度,也有利于均衡保护婚姻双方及其父母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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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威律师
2024-05-21 19:24:23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收了彩礼,生了孩子,孩子没户口,女方不愿办结婚证算骗婚吗?
杜强吉律师
2024-05-21 17:13:35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问题:我有个合伙人,1979年3月25日出生。有五万块钱要不来了。?
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05-20 19:05:31
你好一般是可以起诉要回一部分
问题:妻子花完丈夫的钱离婚丈夫能拿到钱吗?
王梦婷律师
2024-05-21 14:43:28
你好,我是专注刑事辩护和公司事务、经济纠纷处理的王梦婷律师,毕业于湖北警官学院,从事法律工作三年有余,您有相关的法律问题都可以咨询我,也可以与我沟通电话联系
问题:财产怎么分配,起诉离婚的话,男方婚内出轨?
钱威律师
2024-05-20 09:12:23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离婚过了冷静期如果再想离婚是不是还会有冷静期?
吕美亮律师
2024-05-20 09:45:37
可以的,按照女方收入20-30%进行主张。
问题:我儿子和儿媳妇没登记就结婚了,她一直也没给孩子拿抚养费,请问我想让孩子的母亲拿抚养费?
钱威律师
2024-05-20 09:24:00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越南离婚需要花多少钱?
王梦婷律师
2024-05-21 14:44:53
你好,我是专注刑事辩护和公司事务、经济纠纷处理的王梦婷律师,毕业于湖北警官学院,从事法律工作三年有余,您有相关的法律问题都可以咨询我,也可以与我沟通电话联系
问题:我离婚事咨询?
王梦婷律师
2024-05-21 14:44:12
你好,我是专注刑事辩护和公司事务、经济纠纷处理的王梦婷律师,毕业于湖北警官学院,从事法律工作三年有余,您有相关的法律问题都可以咨询我,也可以与我沟通电话联系
问题:离婚协议?
王梦婷律师
2024-05-21 14:45:04
你好,我是专注刑事辩护和公司事务、经济纠纷处理的王梦婷律师,毕业于湖北警官学院,从事法律工作三年有余,您有相关的法律问题都可以咨询我,也可以与我沟通电话联系
问题:城镇户口子女可以翻建继承农村父母的房屋吗?有无法律依据?
王梦婷律师
2024-05-21 14:44:53
你好,我是专注刑事辩护和公司事务、经济纠纷处理的王梦婷律师,毕业于湖北警官学院,从事法律工作三年有余,您有相关的法律问题都可以咨询我,也可以与我沟通电话联系
问题:我离婚事咨询?
杜强吉律师
2024-05-21 17:13:35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问题:我有个合伙人,1979年3月25日出生。有五万块钱要不来了。?
王梦婷律师
2024-05-21 14:43:28
你好,我是专注刑事辩护和公司事务、经济纠纷处理的王梦婷律师,毕业于湖北警官学院,从事法律工作三年有余,您有相关的法律问题都可以咨询我,也可以与我沟通电话联系
问题:财产怎么分配,起诉离婚的话,男方婚内出轨?
王梦婷律师
2024-05-21 14:44:12
你好,我是专注刑事辩护和公司事务、经济纠纷处理的王梦婷律师,毕业于湖北警官学院,从事法律工作三年有余,您有相关的法律问题都可以咨询我,也可以与我沟通电话联系
问题:离婚协议?
钱威律师
2024-05-21 19:24:23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收了彩礼,生了孩子,孩子没户口,女方不愿办结婚证算骗婚吗?
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05-20 19:05:31
你好一般是可以起诉要回一部分
问题:妻子花完丈夫的钱离婚丈夫能拿到钱吗?
钱威律师
2024-05-20 09:12:23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离婚过了冷静期如果再想离婚是不是还会有冷静期?
吕美亮律师
2024-05-20 09:45:37
可以的,按照女方收入20-30%进行主张。
问题:我儿子和儿媳妇没登记就结婚了,她一直也没给孩子拿抚养费,请问我想让孩子的母亲拿抚养费?
王梦婷律师
2024-05-21 14:45:04
你好,我是专注刑事辩护和公司事务、经济纠纷处理的王梦婷律师,毕业于湖北警官学院,从事法律工作三年有余,您有相关的法律问题都可以咨询我,也可以与我沟通电话联系
问题:城镇户口子女可以翻建继承农村父母的房屋吗?有无法律依据?
钱威律师
2024-05-20 09:24:00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越南离婚需要花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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