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婚姻家庭专题 > 子女抚养专题 > 上海生育津贴申领条件

上海生育津贴申领条件

上海生育津贴申领条件如下  据了解,生育生活津贴标准为:女职工生产当月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应享受的产假生育假天数计发。此次调整,取消了“晚育假”,新设“生育假”,生育妇女在生育假30天期间享受生育生活补贴。从业妇女生产或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全市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高出部分由用人单位补差;低于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发。   生育生活补贴享受的期限根据不同情况有所区别,女职工顺产按“98天基础待遇+30天生育假”计发,难产(包括剖宫产)再增加15天,多胞胎每多一胎增加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15天;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42天。   生育医疗费补贴的标准为: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为3000元;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为500元;妊娠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为300元。
最新修订:2024-02-20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