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刑事犯罪辩护专题 > 四川省盗窃罪判刑标准

四川省盗窃罪判刑标准

四川省盗窃罪判刑标准
刑事犯罪是各种社会矛盾和社会消极因素的综合反映,并且这种反映表现的领域和强度,与一个国家社会变革的深度和广度密切相关。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现代犯罪的类型有很多种,刑法中对于不同的犯罪情形以及类型都进行了相应的分类,刑事犯罪的种类很复杂。
2024-02-25 11:52:05 已帮助3103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四川省盗窃罪数额规定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我省盗窃罪具体数额执行标准的通知》


全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成都铁路运输两级法院、检察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8号),结合我省盗窃罪具体数额执行标准规定如下:


一、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六百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牧区偷牛盗马价值三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二、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五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三、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三十五万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本通知自2013年8月1日起施行。以前我省的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今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


2013年6月27日 2013年6月27日


虽然《刑法》中对盗窃罪的量刑范围作出了统一的规定,但考虑到实际犯罪情节、数额等的差异,于是很有必要对盗窃罪的量刑作出细化,其中又因为各地情况的不同,比如同样的数额,在一些地区可能只是数额巨大,但是在另一些地区可能就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因而还需要区分不同地区的量刑细则,对犯罪分子作出相应的处罚。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