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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险合同效力中止和效力终止的区别

人身保险合同效力中止和效力终止的区别
保险理赔,是指在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而使被保险人财产受到损失或人身生命受到损害时,或保单约定的其它保险事故出险而需要给付保险金时,保险公司根据合同规定,履行赔偿或给付责任的行为。简单的说,保险理赔是保险人在保险标的发生风险事故后,对被保险人提出的索赔请求进行处理的行为。在保险经营中,保险理赔是保险补偿职能的具体体现。
2024-03-03 21:22:08 已帮助463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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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效力中止是什么?
我国《保险法》对投保人交纳续期保险费有宽限期的规定,宽限期从合同约定的交费期的次日零时起到第60日的24时止,如果在宽限期内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要扣除投保人所欠保险费及利息。如果宽限期结束投保人仍未交费的,从次日零时起合同效力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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