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个人申请、户籍证明、
居住证明到迁入地公安机关领取《入户审批表》。然后由迁入地派出所受理,县(市,区)公安(分)局自受理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许可的决定后开出《户口准迁证》。 一般办理
户口迁移流程: 第一步: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第二步: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第三步;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第四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第五步: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你的理由)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第六步: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第七步: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第八步;持迁移证、
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